遇到非法用工能认定工伤吗?

原标题:遇到非法用工能认定工伤吗?

固原市民王先生咨询:我在工作中受伤后才知道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工伤鉴定部门以此为由不给我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臧明明回答说: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法就业情况,即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雇佣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由于王先生与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然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制定了《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王先生可以向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单位提出一次性赔偿。单位拒绝赔偿的,王先生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接受仲裁申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保护其权利。(跑腿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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