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可以为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提供一份保障。
好消息来了!
厦门决定提高
2020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具体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标准
这是厦门连续第16次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了!!
此次调整是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7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将保障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公平地享有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具体如何调整?
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0年度各项定期待遇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1、伤残津贴: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79元、三级伤残增加264元、四级伤残增加258元。
2、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