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看过来!苏州医疗保险发布享受苏州生育保险待遇策略!

准妈妈看过来!

苏州医疗保险发布

享受苏州生育保险待遇策略!

首先,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妈妈到社区登记生育信息,然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备案,这样,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在此期间,孕妇享受产前检查费用和产前医疗费用的待遇。

此外,有工作单位的孕妇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满足: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支付10个月的生育保险费。

举个例子>>>

参保女职工小王,2022年1月怀孕,当年10月分娩。

●如果小王在10月份辞职,也就是生育当月,停止参加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就没了。

●假如8月份断缴一个月,那么从9月份开始,直到小王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如果小王在9月份没有参加保险,也就是说,小王在分娩前一个月没有参加保险。因此,除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外,根据“当月支付,下个月享受治疗”的规定,也将直接影响小王生育医疗费用的享受。

最热问答

01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补偿,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高于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影响参保职工个人产假工资的支付。

一次性营养补贴是对参保职工的个人待遇。参保职工在分娩或怀孕7个月后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补贴。一次性营养补贴标准按上年城市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2%执行,每年7月1日调整。自2022年7月1日起,标准为2535元。

02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什么时候发?

参保人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0个月内,参保职工产假期满后下个月发放生育津贴;不到10个月 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津贴,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0 产假期满后下个月发放。向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拨付之月,一次性营养补贴分配给参保职工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

03

查询生育津贴的方法是

生育津贴的分配和具体金额可以咨询保险协调区医疗保险机构,也可以咨询保险单位人事部门,也可以通过江苏省医疗安全局在线服务大厅,具体路径为:医疗保险网络大厅-单位信息查询-报告打印,输入相应的时间周期查询细节。

04

如何报销外地生育相关费用?

(一)线下办理

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单及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到参保人所在的医疗(社会)保险机构办理。

(二)网上办理

方法一: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通过“掌上大厅”-“网上服务”栏目申请。(适用于市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

方法二:下载“江苏医保云”APP,首页通过“我要做”-“生育报销”栏目申请。(适用于苏州市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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