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

后疫情时代,市场环境变动巨大,人们的就业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不少人走上了更为多样化的灵活就业道路。但是没有固定的在职单位,灵活就业人群该如何参保呢?为服务好这一部分人群,近日上海实施了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第1张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非大型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找寻工作的就业。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涵盖就业政策、创业扶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和重点群体就业、灵活就业等多方面内容,既总结固化《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施行以来上海探索形成的许多创新性、前瞻性就业工作经验和成绩,又积极回应了上海就业形势和就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次实施的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正是依据《条例》来进行施行的。

实施内容

本次放款灵活就业人员残暴户籍限制的具体内容为:5月1日开始,外省市户籍在上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和上海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样,按照同样的规则,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出行、外卖、同城货运等就业形态都可以参与,得到相应保障。

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佳瑛介绍,上海当前大约有3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类型很多,需求很大。除了参保之外,《条例》还明确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的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以在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加一些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项目的培训,获得职业等级证书可以按照补贴标准享受补贴,和其他就业形式等同待遇。

关于作者:

社保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