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啦!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落实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3月29日印发实施。该政策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此次,本次将延续实施,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为延续20个月。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018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本次该险种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为延续20个月。

政策的普遍适用性

各地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基本上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便能享受本政策。

最振奋人心的是,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等举措,能够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并且对于职工而言,目前的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尚有一定结余,具有相应的支撑能力。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人社部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既确保企业、劳动者都受益,也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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