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广州生育津贴申领时间:

  1.2021年10月1日后已分娩或终止妊娠

  ①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②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③地级以上市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2021年10月1日前已分娩或终止妊娠

  ①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②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③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关于作者:

社保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