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28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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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自4月1日起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287元/月调整为1683元/月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发布,明确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按照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从1430元/月调整为1870元/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从1287元/月调整为1683元/月。预计2023年,全市7000名失业人员将享受政策增益红利。

据报道,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生活、防止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编辑:代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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