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将从1500元月调整为19

3月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将从1500元/月调整为1930元/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将从1350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马鞍山市全日制就业工人最低工资调整为1930元/月。

根据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基数将从1500元/月调整为1930元/月,失业保险基金标准将从1350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2023年,全市1.1万名失业人员预计将享受政策增益红利。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姚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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