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失业还怎么申请失业救济金?需要什么材料的?

  第二次失业还怎么申请失业救济金?需要什么材料的?下面听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险。

  一、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可以领取失业险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

  根据失业保险条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法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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