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以同时领吗

  天津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以同时领吗?

  不可以同时领取

  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符合一个即可):

  ◆ 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 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是主动辞职)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相关法规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 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拓展:天津失业补助金不可以申领的情形有哪些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今后也不得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 领取失业补助金满6个月的;

  ◆ 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 领取营业执照的;

  ◆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 应征服兵役的;

  ◆ 移居境外的;

  ◆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 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 其他应停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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