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也叫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之一,当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也有所不同。

  工伤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0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02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作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发生变化的,按照复查鉴定后的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发生变化的,按照复查鉴定后的等级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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