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计发怎么算?

  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计发怎么算?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根据妊娠的情况发放补贴,顺产补贴4050元,难产补贴4250元。

  计发标准:

  按照本市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和生育产前检查额度标准)的50%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

  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

  顺产的,4050元;

  难产的,4250元;

  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注:除此之外,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待遇。

  什么是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全职太太,即未就业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参加医保的妇女,且配偶参加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则可以凭借配偶社保领取生育补贴,但是无法享受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补贴。

关于作者:

社保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