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制度大还是劳动法大

最后呢,希望这些不合理的工作制度得到应有的整治。也希望加班猝死事件最好别再发生。各位公司的老板也别再想方设法的胁迫员工进行无效加班或者变相让员工进行无效加班。   最近,杭州一个22岁女孩,因长时间加班猝死。而近日,又有一男子因加班130小时,在下班途中猝死。而这类新闻,上一次看到,还是去年拼多多某位员工加班猝死事件。      这些年,关于加班文化的讨论是如日中天。虽然现在加班现象很普遍,但实际上,不少公司都是在无效加班。而不是因为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段子,说某个员工到下班时间之后,继续加班工作。而老板也陪着他们加班,但这位员工到了老板办公室之后,发现老板的电脑开着,自己却在呼呼大睡在沙发上。   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制度大还是劳动法大, ,第1张   在去年,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宣布,996、007工作制度违反《劳动法》。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而这些加班猝死事件的出现,不正说明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被公司想方设法的延长,休息时间被占用,休息权被侵犯吗?若再不整治,那么,类似的加班猝死事件,只怕是还会继续出现。  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制度大还是劳动法大, ,第2张      当然,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只想表示,我不反对加班,但是我反对无效加班、做戏加班。      在法国,加班是违法的,而在荷兰,每周也就工作4天,每天工作7小时。在西班牙某家公司,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一个实行每周三天工作四天休息的工作制度的公司。   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制度大还是劳动法大, ,第1张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了。为什么说起外国情况,你这是崇洋媚外呢。我的意思是,不是说外国人不加班就比我们好。而是想说,我们要参考外国情况,然后结合我国情况,去探寻一个更合理的工作制度,一个更能让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找到并实现平衡的工作制度。从而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其他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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