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税汇算,申报开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自3月1日起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税务局对纳税人在年度内预缴所得税进行综合汇算后,个税多退少补的一种管理办法。汇算清缴最早用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的,跟居民个人关联不大。

2019年新个税制度实现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这种征收方式下,不仅要求单位要继续依法代扣代缴,还需要纳税人按年度自行申报与汇算清缴。

简单来说,单位每月帮咱们代扣的工资个税只是“预扣预缴”,并不是最终的纳税额,咱们有可能会交多了,也有可能缴少了;等到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后,需要咱们自行申报,将一整年挣的钱,包括工资收入、兼职收入、稿费、版权费等等,汇在一起算个总账,重新计算应缴纳的个税总额,再与之前每个月预缴的个税总额比较,看平时是多交了,还是少扣了,然后多退少补。

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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