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成公司任务公司能否辞退,没有完成公司任务公司能否辞退

案例  陈女士在某企业担任财务工作,为完成财务报表,向部门经理口头请示后,从公司的内部网上下载了一些财务资料,存入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利用在家休息的时间加班。  后公司律师指出,陈女士擅自将公司机密的财务资料传至网络,极易造成公司机密泄露,要求陈小姐赔偿损失5000元。  公司出具了一份材料,证明在陈女士的邮箱内存有公司财务资料。无奈之下,陈女士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同时,公司以泄密为由辞退了陈女士。  2012年5月,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并归还5000元损失费。    陈女士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吗?  一、何谓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应当具备: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采取保密措施等四个基本特征。并非公司随意界定。    二、5000元的赔偿是否合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只有双方约定有保密事项,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违反保密要求,且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在本案例中,公司根据“极易造成机密泄露”的推测,就要求让陈女士赔偿损失5000元”,显然不合理。    三、陈女士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吗?  会得到支持!  根据以上分析,陈女士并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以泄密为由辞退陈女士的理由就不存在,公司这么做就造成了违法解除,需要支付陈女士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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