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1.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

  2.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广州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注意:

  1.未就业配偶只可享受广州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参照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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