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报销,上海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有新政策。那么,2023年上海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是多少?让我们看看。
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报销待遇
1、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需先用完,用完后进入自负段(即自负部分),自负金额为1500元。
2、自负金额超过1500元后,报销比例如下:
(一)44岁以下在职人员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1500元;
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2)45岁至退休在职人员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1500元;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3)原“中一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1500元;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70%。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报销待遇
1、2001年1月1日退休人员
(1)69岁以下人员(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外)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700元;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2)①70岁以上人员;②1955年12月31日出生的69岁以下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700元;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2、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账户段: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自负段标准:300元;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注意!
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和共负段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余额资金的,由历年余额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