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14日报道,自2023年1月1日起,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布的〔2023〕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布)〔2022〕81号)进行。根据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85%调整为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未来,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按此比例与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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