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报销流程是什么?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咨询:不包括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意外伤害是什么?

答:共有5类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第三人承担;由公共卫生承担;海外医疗;参保人吸毒、使用控制药品(按医生建议除外)、打架、寻衅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反刑法、宪法行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咨询: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时,首诊医生应如实撰写医疗文件,详细记录意外伤害的原因和过程,由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如实填写《意外伤害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负责审查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在医院结算报销;明确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将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提交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进一步核实,核实后按规定支付患者相关费用。

咨询:如果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承担部分责任,如何报销结算?

答:《社会保险基金提前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的,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规模承担医疗费用。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保人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划分文件或者第三方支付凭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文件中的比例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按第三方费用分担金额计算,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住院总费用-第三方医疗费用)/总住院费用。根据医疗保险承担的支付比例,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金额=参保人纳入总体规划范围的费用×医疗保险承担的支付范围比例,部分自负费用也按承担的费用比例划分。

咨询:参保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参保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申请工伤保险不认定的,应当提供工伤保险不认定的文件;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供参保人本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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