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离职后没那么快就投入到下一份工作中,所以想在过渡期领取失业保险金来补贴生活。但事实上,失业保险金不是离职就能领取的。那么,重庆可以主动离职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我们来看看。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重庆有三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纳义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重庆失业养老金本人不愿意中断就业情况
重庆失业保险金因自身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雇佣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解雇、解雇、解雇的;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者出于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