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现金可以直接提取吗?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现金可以直接提取吗?如何提取?处理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处理渠道是什么?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处理条件

01个人账户已封存半年以上,未重新缴纳住房公积金。

02职工家庭名下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处理渠道

01网上服务大厅提取

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网站https://zz.fjszgjj.com/wsyyt/yyt.html?t=1677031904341并登录,点击“个人业务处理”,根据提示完成图片验证,选择个人账户,点击进入,选择“提取受理”栏“离职回家”,根据个人情况检查填写所需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业务申请程序。

注:如果银行卡没有绑定,申请前需要绑定。

02闽政通APP提取

登录“闽政通APP”,点击主界面的“公积金服务”进入业务处理界面;选择“公积金提取”选项,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提取原因(如“离职提取”),点击下一步确认收款账户信息和手机号码,并提交申请业务。

未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应提前绑定手机号码和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可按要求绑定,或直接点击“银行卡签名变更”或“手机号码签名变更”绑定。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提取03

登录“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官方账号,点击主界面“办公厅”进入业务处理界面;选择“提取受理”选项,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提取业务(如“退休”),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交申请业务。

提取04线下服务窗口

如遇不能在线处理的特殊情况,应将相应材料带到市、县、区政府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进行线下处理,可现场完成。具体提取材料如下:

(一)缴存员工有效身份证件。

(2)存员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4)受托人身份证明(需要委托他人提供)。

三、温馨提醒

01如果员工家庭有未结算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账户资金应优先偿还贷款。

02如果员工已进入新单位,可以直接向新单位申请转账公积金账户,并合并到新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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